实名曝光,真实事件。
事件背景
多年前,本人(林桂文)在一个外国网站下载了一个2015年制作的“黑暗之刃MBK专家版mod补丁”,只有英文版,这外国作者制作的挺好,还有我本人做了一个新版补丁压缩上传分享。想不到,因为这mod补丁我被国内的人告了……
之后,有一个自称拥有黑暗之刃的人王凯(网名含 大老虎、风云谷 等)找到我,开始我以为是假的,当他拿出告赢那个陈颖峰盗版游戏的截图与其官网上直接曝光陈颖峰盗版资料,看到百度百科介绍北京天人互动2018年成立,法人王凯,拥有黑暗之刃版权,我确认后,于是配合王凯删除或修改相关游戏文件与信息,有些视频与补丁他说可以保留的,那就没删除(微信截图后面再放出)。
被人告侵权
虽然之前按要求删除了,谁知,还是被告了。
2024年6月25日,我突然收到一条“12368”短信:
您参与的王凯与北京度友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2023)京73民初323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决定于2024年07月17日9:30-11:00在第十七法庭进行开庭,已安排送达开庭通知书,请准时参加。
这短信是关于一个名叫“黑暗之刃”的古老单机游戏的侵权问题。后来我又收到类似的电话与邮件。
我什么时候有参与这种事?莫名其妙,难道是诈骗?还有收到的“65612368”邮件当中有个链接需要用浏览器打开下载文件,但是我用手机打不开。
于是我问微信中的王凯是不是真的王凯,有没有告我。他说没有告我,他猜测是被他告赢的陈颖峰盗用他的信息来搞鬼也可能是诈骗。他对自己人民法院在线平台app进行截图并录制视频证明里面并没有案件。
为确认微信号,我用王凯所属的黑暗之刃官网的官方客服qq号在微信中搜索,能搜索到这个的微信号,确认没问题(我还录制了视频当做证据:百度网盘分享链接,提取码“9999”),还有王凯截图与录制的人民法院在线平台app也显示,微信中的确实是王凯本人。
之前在微信中,王凯多次告知过我,那陈颖峰冒充我来搞事,所以王凯说陈颖峰盗用他信息来告我是有可能的(不过我不确定究竟是谁告我,此事暂且搁置)。
后面,我把手机浏览器改为桌面版网站模式,终于可以打开“65612368”邮件中的下载链接并下载了一个压缩包文件,解压后得到一个文件夹“(2023)京73民初323号_2024-06-28_送达文书”,看了里面的文件后我基本确定是被人告了。
由于我住的地方距离北京太远,经过一波三折,转为网上开庭。开庭前,我按法院所说,准备了一些证据:word文档、视频、微信聊天截图证据。我以为有与王凯的微信聊天截图证据,会没事。
但是,我天真人了!
由于网上开庭的限制,再加上自己不懂法律,表达能力很差,庭审过程比较糟糕,有时被问题仅仅要求回答是或不是,不问原因,比断章取义还坑。
对法院的质疑
庭审完几天后,我没想到法院几乎无视我提供的证据!判我侵权赔偿!这太坑人了!(视频证据我添加了指示图标与语音说明,微信聊天截图证据则没任何添加是原图,不过无论是有添加说明视频还是无添加的原图法院都不采信,这是坑我等小民众吗?)
下面是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文档截图(身份证号与手机号隐藏吧):
判决出来后,我对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的质疑:
质疑1、微信截图证明了我已按王凯要求删除了游戏补丁等相关信息,有些他说不要删除的,我最后才保留,法院有认真看吗?我提供的微信聊天截图证据,对方说不认可,法院就不采信?对方的网站截图等证据法院怎么就采信了?而且,那个MBK专家版mod补丁我早已按对方要求删除(网站也倒闭),对于法院的双标做法,我大为呵呵!
上图中,我说“有可能,看来我要把网站中补丁也要删除才安心一些啊”,王凯则说“不用,气死他”。这不是授权吗?法院你认真看证据了吗??难道说他故意在微信中让我不要删除补丁,是为了背地里告我来搞钱吗?若真是如此,错的是他才对呀。
质疑2、我自己录制的其中一个视频证据展示把王凯的黑暗之刃官网客服qq号复制到微信能找到王凯的微信号,以证明微信聊天截图证据的可信度(视频证据:百度网盘分享链接,提取码“9999”),跟着视频验证一下就知道了,法院凭啥说我证据来源不明?对于法院的无理做法,我又大为呵呵!
质疑3、百度提供被控侵权网盘链接浏览量为133,下载量 63,转存量 12。超过2年就这流量,这游戏的人气实在太低,而且这是黑暗之刃MBK专家版mod补丁,不是游戏,不能单独运行。而且我被要求删除后,别人就看不到链接,不能下载转存,更何况网站很快就倒闭了。坑人的是法院竟然认为这mod补丁是“黑暗之刃系列游戏”,这外国人2015年制作mod补丁怎么被理解成了游戏?(我有在证据材料中提供网站截图与该mod补丁的下载网址,法院连提都不提)。游戏与mod补丁是两回事啊,mod补丁不能单独运行。对于法院把mod补丁强行认为是游戏的糊涂做法,我又又大为呵呵!
质疑4、王凯的著作权证书是2018年登记的,但是却写着2001年完成开发,这很令人疑惑,维基百科说黑暗之刃游戏是外国人著作与发行的(假设他拥有版权吧)。由我优化修改的补丁是王凯在微信中说不用删除的,已经授权了,法院竟然认为我侵犯王凯署名权!对于法院如此不公平的恶劣做法,我又又又大为呵呵!
难道说王凯故意在微信中让我不要删除补丁,然后背地里告我来搞钱的这种恶劣行为,法院是认可的??
之前,法官还要求我把证据打印与刻录邮寄过去,我问法官,我只是收到法院电子版文件可以,为什么我仅提供电子版文件证据却不行?硬要打印刻录邮寄过去?法官硬是这样要求,那就做吧。我到街上一找,很多店铺没有光盘刻录的服务,于是不了了之,也好,反正法院都无视我的证据,邮寄也没用。
不公不合理的判决出来后,本来,我想着要上诉的,不过太麻烦,放弃了,而且,法院几乎无视我提供的证据,上诉了又如何?这是我提供给法院的原版证据:百度网盘分享链接,有兴趣的网友可以看看。
古人云“贪官庸吏”放一起真的很对,贪官可恶,庸官一样可恶,都坑国坑国。
法院如此区别对待,如此无视我这样的弱势小民,这让我不禁感叹:有多少像我这样没权没势没钱的小民众被法院双标过?法律的公平公正何在?!!
由于我知识有限,不排除我的质疑存在不合理之处,若有,请网友指正。
(注:文章中的微信截图证据是我后来添加的提示图标与文字说明,提供给法院的是没任何添加的微信原图)
这是我发给法院的所有证据,有兴趣的网友可以看看::百度网盘分享链接,提取码“9999”。
谁是虚伪阴险小人?
奇怪的是关于告我的人,文件显示是王凯告我。而微信中王凯说没有告我。
难道真如微信中王凯说的是那陈颖峰盗用他的信息来告我,法院没搞清楚失职了?还是说法院核实过是王凯委托律师来告我,是王凯在微信中说谎骗我?
是陈颖峰太阴险还是王凯太阴险(我本人是比较偏信王凯的,毕竟在微信中他多次证明那个陈颖峰冒充我搞事,再加上法院令人呵呵的做法,我更加偏信一些,只是我还是不确定)?麻烦大家帮我分析一下哪个才是阴险小人,谢谢。
还有,希望懂法律的网友告诉我,这种不公的判决情况对我有什么不良影响?怎么正确处理?谢谢。
最后,希望大家多多转发,并在回复中说一说自己被坑的经历,以自己小小的力量推动国内法制的进步,减少冤假错案,造福人民。
今日头条:我被人告了,对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冤枉“我大为呵呵!”真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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